作家专栏陈安仪的笔下人生

曾任电视节目企划制作,亦是资深媒体记者。2002年发起「台湾母乳协会」。2005年开始笔耕生涯,出版「分数之外的选择」、「窝心~父母最想知道的亲子聊天术」、「让孩子爱上阅读」等书。「陈安仪的笔下人生」部落格目前点阅路已破2千万人。常任谈话性节目来宾、专栏作者。并创立「妈妈play亲子烘焙聚会」,及「陈安仪多元作文」

用生命传递希望之火

发表时间:2017-03-08 点阅:19665

今年七月,阿宏在荣总进行脑部血管瘤手术开刀时,我心中一方面担心,一方面也充满了感谢。

感谢上苍给我们机会发现了脑部的未爆弹、感谢上苍让我们遇到有经验的好医师;

感谢阿宏正好在身体健康的状况下,复原良好;

感谢我们有能力负担手术费用,并未造成太大的负担。

在感谢之余,我一直想着,我也能做些什么,回馈这个美好的世界。

 

有一天,在经过荣总一楼大厅时,我注意到一个墙边有一个「器官捐赠」的柜台,

脑海里忽然闪过最近刚读过的书:「我的十堂大体解剖课」。

看到医学院学生对于「大体老师」的尊敬与大体解剖课程对于培养医生的贡献,

教了半辈子书的我于是便想:

人死后还可以当老师继续遗爱人间,实在是一件很酷的事情。

不过,不知道捐赠大体要怎么进行?有没有什么限制?

不然,我先来填一张器官捐赠卡好了!

 

于是我在柜台边等了一会儿,不过并没有志工上班。

余下来几天,我每天路过时都注意一下,不过运气不好,都没有碰到有人。

说也奇怪,我的心愿仿佛上天有所知悉,

十月份,我便接到了财团法人「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」的邀约,问我愿不愿意协助推广器官捐赠?

当然,我便一口答应下来了!

 

器官捐赠在推行上一直有一些困难的地方,其中最大的原因,当然是因为国人对于「遗体要完整」的传统观念。

事实上现代人过世以后,绝大多数都采取火葬,臭皮囊一把火之后,便灰飞烟灭。

与其让还能利用的器官随着生命消褪而坏死、烧掉,

为什么不还趁著能够利用的时候,捐给可以使用的活人,让生命继续延续呢?

更何况,摘除器官后,医师会将外观复原,并不会影响遗容的呢!

 

此外,我也听过一些奇怪的传说,说什么人走了之后几天内还有意识......,

或是担心万一发生意外时,「有人等我的器官要用,那医师会不会不好好救我了......」,

还有人认为:「要捐,干嘛捐给别人,要捐给自己人啊!」等等。

这其中,其实有以讹传讹的谬误。

 

首先,签署了器官捐赠的意愿,绝不会影响医疗照顾人员的品质。

只有在所有挽救生命的方法都失败、被医生宣告「脑死」之后,院方才会征询家属有关器官捐赠的意愿。

「脑死」的定义是「脑干功能丧失」,也就是无法维持基本的呼吸、心跳、血压,

即便使用呼吸器、叶克膜.....也无法长期维持生命象征的「脑死」患者,才可以捐赠器官。

所以,「植物人」并不是「脑死」,是无法捐赠器官的。

 

所以,在确定本人和家属捐赠意愿之后,除了要进行脑干通能测试、观察12小时以上,

还要至少安排两位有脑死资格判定的医师进行「两次」的判定、前后相距四小时以上,

才能再遵照家属意愿,决定捐赠哪些器官。

整个过程,绝对是非常严谨的!

 

因此,器官捐赠的困难点常常也就出现在这里:

很多案例是即便本人同意、生前已经签署器官捐赠,如果家属不同意,那么器官捐赠仍然是无法进行的!

所以,签署器官捐赠者,一定也要跟家人宣导,请他们了解自己的心愿。

 

目前,国内已有一套公平的器官分配机制,

那就是由「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」将捐赠者所捐赠的器官,做妥善地分配,

让最紧急与最合适的病人可以优先获得移植。

 

器官捐赠者虽然不能任意指定捐给谁,

但是当有五等亲以内的血亲、姻亲、或是配偶在等候器官时,

可以优先获得移植。

如果是已经捐赠完成,日后三等亲以内的亲属或是配偶需要器官移植,

也可以优先获得其他大爱者的捐赠喔!

这真的是一件利人利己的事情!

 

于是,在去纽西兰之前,我跟中心的工作人员碰面,拿到了一本非常可爱的「小麦熊的心愿」。

这本绘本,把所有的捐赠疑问写得非常详尽。


于是我便开开心心的签署了器官移植捐赠卡,
工作人员告诉我,器官捐赠与大体捐赠并不冲突,
届时可以由医护人员评估适合进行哪一种捐赠即可。


最后用我很喜欢的一段祈祷词作为结尾:
神啊,求你赐给我平静的心,
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事,
赐给我勇气去做我能改变的事,
赐给我智慧,分辨两者的不同。
不为明天忧虑,享受每一个时刻,
把苦难视为通往和平的必经之路,
让我在今世可以快乐的生活,也在永世与你在一起时,有极大的快乐,并且可以------
遗爱人间。
想了解更多器官捐赠的故事,欢迎参考这本书,以及下面的网址:

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
官方网站:https://www.torsc.org.tw/index.jsp
粉丝团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ORSC/